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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外地看病也能享医保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1日12:57 今晚报

  本报讯 (记者黄助)为解决好我市参保患者在外地(不包括港、澳、台地区及境外)就医用药回津报销问题,本市确定参保人员外地就医适用药品范围。

  自明年1月1日起,经审核认定的长期在外地工作的参保人员和退休后在外地安置的人员,在当地就诊时,凡医疗用药在国家和本市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范围内的,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并按照本市基本医疗保险药品价格的有关规定执行。

  在外地就医的人员用药按照国家和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执行。药品通用名称在目录内但商品名称不在本市异名库的药品,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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