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川一刑侦副大队长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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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1日13:52 江南都市报 | |||||||||
一审法院认为其接受了贿赂“关照”他人赌场 本报讯记者王枚显报道:原抚州市公安局临川分局刑侦大队副大队长黄某被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以曾经接受抚州黑 帮老大熊新兴等人贿赂,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判决作出后,被告人表示不服,已向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经一审法院审理查明,黄某,原系抚州市公安局临川分局刑侦大队副大队长。2002年夏天,熊新兴(绰号“国国 ”,另案处理)为使黄某和祝某(已判刑)对其开设赌场等事予以关照,邀请二人到深圳市游玩,期间在广州白云机场熊送给 黄某人民币1.5万元,黄某收下后和祝某将此款用于消费支出。2004年春节期间,熊新兴纠集廖某(另案处理)等人在 其家中赌博,黄某和祝某得知后,开车一起至熊新兴家的赌博现场,后廖某“封庄”赢钱十余万元。为不让黄某、祝某两人查 抄赌场,廖某当场送给黄、祝两人人民币1万元,两人收钱后离开现场。事后,黄某、祝某各分得人民币5000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