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猪拍照 只为公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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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1日15:00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日前,在中山一个养猪场内,两名公证员一边将猪只逐一搬上车的过程进行监督并拍照,一边清点猪只数量并记录在案。这是中山市菊城公证处为法院强制执行清拆猪舍、变卖猪只做公证。 为确保执行的真实性和公正性,中山市菊城公证处应市法院的委托,派两名公证员到现场做公证,对拆除猪舍的过程进行监督、拍照,对所抓的猪只数量、重量逐一造册登记
“总共179头猪,净重11921公斤!”公证员经与法院工作人员核对无误后,让在场的法官、镇村干部和村民代表等人签名见证。 菊城公证处黄副主任说,公证行为属于证据保全公证,形式并不特别,主要是公证的标的物不同,要证明所抓猪的数量和重量。这宗证据保全公证,成为中山首宗为强制执行清理养猪场、变卖猪只做公证的案件。 记者王晓云通讯员丘源源刘洪群摄影报道
(夏天/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