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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遗产保护:须制止建设性破坏和保护性破坏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1日17:52 国际在线

  新华网北京12月11日电(记者周玮)“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以加强保护和开发利用的名义进行的‘建设性破坏’‘保护性破坏’尤其应当引起注意。”中国艺术研究院院长王文章11日表示,为配合旅游开发将原生态歌舞进行低层次改造、一味拆旧村建新村而不对文化遗存加以认真保护等现象,从表面上看似乎是被保护项目的繁荣,实际上是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一种根本性伤害。

  由王文章、李世涛、程惠哲等8位中国艺术研究院学者合作撰写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概论》,11日在京首发。此书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价值”“中国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历史与现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几个基本问题”等方面,力图全面深入地回答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出现的各种理论与实际问题。

  “当代文化生态的改变,正在使非物质文化遗产逐渐失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环境基础。”“非物质文化遗产概论”课题组认为,保护工作的困难及保护方式的不当,也形成非物质文化遗产承续的更多问题。

  课题组指出,目前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正面临四大难题:一是依靠口传心授方式加以传承的文化遗产正在不断消失,许多传统技艺濒临消亡;二是法律法规建设的步伐不能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紧迫性相适应;三是一些地方保护意识淡薄,重申报、重开发,轻保护、轻管理的现象比较普遍;四是适合我国保护工作实际的有效工作机制尚未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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