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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消协提醒消费者警惕假冒婚介所诈骗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1日22:42 半岛晨报

  晨报讯(首席记者张璐璐)今年以来,大连市消协接到来自19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600余名消费者的电话和信件,反映大连一些婚姻介绍所以“征婚”的名义诈骗。经查,这些所谓的“婚介”全是假的,近期公安机关已侦破两起假冒婚介团伙诈骗案。大连市消协向全国各地消协通报情况,提醒消费者不要上当受骗。

  不法分子诈骗的手法具有很强的诱惑性。他们在出版物上以所谓的“军区”、“军
嫂”、“工商”、“民政”等婚介机构的名义发布广告,承诺只要陪伴“富婆”聊天、旅游等,即可得到数十万甚至上百万元的回报,并以“中介费”、“保证金”、“公证费”等名目,不断要求受害人将钱款打入指定的银行账户。一旦受害人不再汇款或察觉,不法分子便中断联系,再用一个新的假婚介名称发布广告继续诈骗。由于不法分子诈骗中使用的婚介名称、经营住所、联系电话、公证单位等全部是假的,很难查到其真实身份。

  记者从大连市消协了解到,假借婚介征婚诈骗并屡屡得逞有多方面原因。一方面,名目繁多的出版物的假广告误导消费者。经查,发布这种假广告的出版物达20余种。有一种名称上冠有“法制”字样的报纸一次发布这种假广告达48条。这些出版物,大多在报摊上销售,其中不乏非法出版物,消费者很难辨别真伪。另一方面,受害人缺乏防犯意识,被“飞来艳福”和“意外之财”所迷惑。受害人中,绝大多数是中老年人,这种现象值得深思。

  大连市消费者协会认为,要从根本上遏制假婚介诈骗活动,除公安机关加大案件侦破力度外,还需综合治理。行政管理机关应加强出版物管理,严厉打击非法出版物和出版物发布虚假广告的行为。消费者发现非法出版物或虚假广告,应向管辖地行政管理机关举报。被诈骗的受害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可向假广告经营者或发布者主张权利,要求赔偿。作为消费者,应加强自我保护意识,谨防假婚介、虚假

中奖、虚假网上购物等诈骗,不给不法分子留有可乘之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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