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日研究战略互惠关系内涵 将携手共振亚洲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1日23:08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12月11日电 中国驻日本大使王毅在接受中国《环球》杂志专访时透露,中日两国外交当局已开始就“中日构筑战略互惠关系”的内涵进行研究。 《环球》:如何理解中日构筑战略互惠关系的内涵? 王毅:中日双方就构筑战略互惠关系达成共识具有积极意义。一是表明日本对华战略
一是各自坚持和平发展。日本战后汲取历史教训,选择和平发展道路,在世界上树立了新形象,也给自身带来了重要利益,受到亚洲邻国和国际社会的普遍欢迎,我们希望日本能继续坚持而不是背弃这一走向。中国将始终坚持和平发展,这不仅是我们的基本国策,也是我们的现实抉择,不仅符合中国人民的根本利益,也顺应当今时代潮流和国际社会期待。 二是超越社会体制和意识形态不同。中日两国国情各异,社会体制不一样是正常的,这不应影响我们之间的友好交往。因为我们互为近邻,需要也只能和睦相处;我们又都是亚洲成员,共有东方传统文明及价值取向的积淀。中日之间应该也完全可以相互尊重,取长补短,实现“和而不同”。 三是推动务实合作,实现互利双赢。双方应在珍惜和弘扬友好传统基础上,尽可能扩大利益汇合点,加强在各领域的互利合作。今年5月双方在政治环境仍然严峻情况下成功举办了首届中日节能环保大型综合论坛,就是一个例证。节能环保合作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惠及双方,影响全球。 四是携手共振亚洲,开创亚洲未来。国际社会普遍看好亚洲尤其是东亚发展前景,中日两国在区域事务上开展协调与合作,共同建设一个和谐、合作与开放的亚洲,不仅是我们双方应当承担的历史使命,也将成为今后中日两国最重要的共同利益,自然也是战略互惠关系的最重要内涵之一。 王毅:中日要保持两国关系改善势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