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省教育厅下发文件 我省高中生可自由选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2日00:41 东南快报

  学校应在学生完成144个毕业学分的基础上,鼓励学生根据自己的不同潜能和发展需求,在选修Ⅰ中选修更多的模块,实现全面发展。

  省教育厅昨天下发了《福建省普通高中新课程选修I课程开设指导意见(试行)》,要求各个学校结合本地、本校实际,形成既符合政策要求又体现学校自身特色的课程设置方案。

  选修I课程包含选修I(A)和选修I(B)两部分,选修I(A)是现阶段所有学校必须开设的模块;选修I(B)是学校应努力创造条件开设的模块。按照自由选择的原则,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喜好,选择选修课程。

记者 齐榕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