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污染源将被“飞行检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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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2日01:19 南京报业网-南京日报 | |||||||||
【南京日报报道】 (记者解悦) 省环保厅日前建立重点污染源“飞行检查”制度。制度规定,在全省重点污染源数据库中,每月根据群众举报、企业排污总量监测等情况,由省级环保部门直接对各地重点污染源的排污达标情况进行监测和检查。环保厅将按有关法规对超标排放企业重罚严处。 (编辑小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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