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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警方称公开处理涉黄人员合法 仍有探讨文明执法空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2日02:08 东方今报

  12月8日,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王政委接受采访时称,对涉黄人员进行公开处理“合情合理合法”。

  11月29日,深圳福田警方将近期在扫黄行动中拘捕的167名涉黄人员押到上沙村、下沙村和沙嘴村召开公开处理大会。当地媒体随即配发现场图片报道了这一活动,引起了广泛争议,很多人不赞成公开处理涉黄人员这一做法。

  12月1日,上海律师姚建国发表了《就深圳警方将妓女嫖客游街示众事件给全国人大的一封公开信》。

  王政委认为,打击涉黄违法犯罪行为是公安机关的本职。此次为期60天的扫黄行动,目的是为了打击当地发廊、美容美发厅、小型足浴、出租屋的卖淫嫖娼违法犯罪行为,对涉黄违法犯罪活动进行公开处理的出发点是好的。

  王政委说,公开处理是否违法在法律界定上不是很清楚,因此不能说这就是违法。此次打击涉黄案件的形式也并非他们首创,现在“打假”、打击偷税漏税、打击“黄牛党”都在使用这种做法。正是考虑到一些不必要的麻烦,警方当天特意统一了服装,并给当事人戴上了口罩。当天也只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犯罪嫌疑人进行了治安处罚,并非公安单方面定罪。

  不过,王政委在采访中也承认,警方在文明执法的方式上还有进一步探讨研究的空间。Z 中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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