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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告官“官”须出庭应诉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2日02:11 大众网-齐鲁晚报

  在“民告官”的行政诉讼中,有的行政机关采取不应诉、不答辩、不出庭、不举证的方式予以抵制,干扰人民法院正常开展行政审判工作,或使相对人无法提起行政诉讼。为此德州市委政法委要求被诉政府和部门的行政首长应出庭应诉,给法院审理行政案件“撑了腰”。

  本报济南12月11日讯“民告官”的行政诉讼虽然已开展十几年,但有的行政机关仍
采取不应诉、不答辩、不出庭、不举证的方式予以抵制。对此,德州市委政法委专门下发文件,要求被诉行政部门积极主动履行答辩和举证义务,被诉政府和部门的行政首长应出庭应诉,给法院审理行政案件“撑了腰”。

  “对人民法院立案、审理的行政案件,被诉行政部门要积极主动地履行答辩和举证义务;对一些重大复杂的行政案件,被诉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行政首长应积极出庭应诉;对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必须坚决执行,法院提出的司法建议,必须认真对待;对干扰、抵制法院办理行政诉讼案件的行为,主管部门要严肃查处。”这是12月8日,德州市委政法委专门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审判工作的意见》中提出的明确要求。对此,该市两级法院的法官认为,这为法院审理“民告官”案件“撑了腰”。

  而此前,德州中院向市委和政法委反映了当前全市行政审判工作的情况,指出了存在的一些问题:个别行政领导特权思想比较严重,干扰人民法院正常开展行政审判工作;有的行政机关仍然不习惯于当被告,采取不应诉、不答辩、不出庭、不举证的方式予以抵制;个别行政机关或乡、镇政府,采取规避司法审查的手段,对本应由行政机关行使的职权,以党委或其他组织的名义来行使,使得被告主体不适合,相对人无法提起行政诉讼,法院也无法受理。这些行政诉讼中的问题引起了该市政法委的重视,不久就出台了上述文件。


记 者 高 园  通讯员 郑春笋 杨如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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