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无证驾驶校车接送学生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2日02:14 大众网-齐鲁晚报

  本报嘉祥12月11日讯嘉祥一男子在未取得驾驶证的情况下,骗取他人信任,驾驶幼儿园的校车接送学生。11日,该男子被行政拘留10日,罚款1000元。

  据嘉祥警方介绍,11日13时许,嘉祥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接群众举报称,该县新挑河乡某幼儿园有一辆接送学生的面包车,未办理“校车标志”,驾驶员可能无证驾驶。接报后,大队民警立即驱车赶到该幼儿园,并在新挑河派出所民警的协助下,当场将嫌疑车辆查扣
。据该车驾驶人员李某交代,11月份,李某托熟人介绍进了幼儿园,并谎称自己有驾驶证,骗取了园方的信任,当上了幼儿园校车的驾驶员。因害怕事情暴露,李某未敢到交警部门申请办理校车标志。


记 者 王秀华  通讯员 孟祥平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