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了卫生巾皮肤过敏住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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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2日02:14 大众网-齐鲁晚报 | |||||||||
本报济宁12月11日热线消息济宁一女士使用卫生巾后出现过敏症状,难以入睡,后经住院治疗才得以康复。11日,经济宁市消协调解,商家赔偿这名女士800元。 8日,市区的刘女士从一家超市购买了5包某品牌卫生巾。当晚使用后,刘女士便出现了过敏症状,皮肤奇痒,难以入睡。夜里10时,她便在丈夫的陪同下去济宁市中区妇幼保健院检查,医生的诊断结果为接触性皮炎。刘女士在该院住院打吊瓶消炎,共花费300余元。
10日,刘女士来到该超市要求赔偿,超市方竟以刘女士身体原因推脱责任,拒绝赔偿。刘女士便于当日将该超市投诉至济宁市消费者协会。济宁市消协了解情况后,分别与超市和生产厂家取得联系,积极调解。11日,超市一次性向刘女士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共计800元。 针对此次卫生巾伤人事件,记者咨询了济宁市中区妇幼保健院的王医生。王医生提醒广大女性朋友,一定要选择正规厂家、有质量保证的卫生巾,并且一次也不要买得太多,因为卫生巾也有保质期限。另外,她还提醒,莫把卫生巾存放在卫生间,卫生间里一般潮湿、不通风,很容易滋生霉菌,最好将卫生巾放在家里干燥通风处。 记者 张夫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