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聘交押金 多人被蒙劳动监察部门提醒:年底谨防骗子借招聘敛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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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2日03:00 舜网-济南时报 | |||||||||
时报12月11日讯(记者 孙华)今天上午,50多个人来到纬三路8号顺达商贸公司上班时傻了眼:公司房门紧闭,室内空无一人。“应聘时我们都是交了押金的,最多的交了800元!”他们叫苦不迭。目前,警方已立案调查。 顺达商贸公司设在明珠九州商务会馆501房间。今天上午11点30分,记者在此处看到,501室房门紧闭,门前走廊里站着十多个人。王先生告诉记者:“从上午8点到现在,已有
王先生介绍,他是在上周发现该公司的招聘广告的,广告上称招聘经理助理、话务员、押运工、装卸工等,每月工资1000元至3000元不等。12月8日,王先生来到该公司应聘押运工。501室内有两男一女三名工作人员,其中一男子让王先生先交上400元押金。 当时,王先生不解地问:“我是来找工作的,还没开始挣钱呢,怎么就先交钱?”该男子说:“我们录用了你,上班时你万一改变主意不来了咋办?再说,上班那天公司还给你发工装,也得需要押金。你上班满两个月后,公司会将押金全部退还。”王先生听后交了400元押金,该男子给他开了一张收据,让他12月11日来上班并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 王先生今天来到该公司,却发现许多人聚在门前连呼上当,他连忙拨打110报警。据明珠九州商务会馆大楼的管理人员介绍,该公司来此租房还不到10天,里面的工作人员是在前两天突然消失的,目前还欠着大楼的水、电等相关费用。 市劳动监察大队工作人员刘先生接受采访时称,按我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在招聘时,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任何押金。他提醒市民:“一到年底,就经常出现不法分子借招聘诈骗钱财之事。市民对此一定要提高警惕,发现招聘单位收取押金的情况后,应及时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