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评估将广纳民意学生、家长和社区代表均可参加督导评估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2日03:00 舜网-济南时报 | |||||||||
时报12月11日讯(记者 赵静)今后,学生、家长和社区代表均可参加中小学及幼儿园督导评估。这是今天记者从市教育局了解到的。 据了解,根据市教育局公布的《济南市中小学校(幼儿园)督导评估工作规程(修订稿)》要求,今后中小学校(园)督导评估工作分为自我评估和督导评估两个阶段。自评阶段主要包括学校发展质量分析、存在问题及其原因等。督导自评原则上三年一轮次,也可根据督
在学校自评基础上,由教育督导机构根据国家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相应的评估方案,对学校工作实行监督、检查、评估、指导。其目的是验证学校自评,不断提高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同时为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决策提供依据,引导社会和家长正确评价学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