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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单工地坍塌5人被定罪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2日03:27 京华时报

  本报讯 (记者郭晓明)去年9月,西单北大街西西工程模板支架发生坍塌,造成8人死亡的重大事故。事后,5名责任人被检察机关公诉,包括两名监理人员。据悉,这是施工监理第一次作为工地安全责任人被诉。昨天,西城法院在开庭审理8个月后,终于作出一审判决,5名责任人均被认定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其中,3名施工单位责任人被判3年半到4年有期徒刑,两名监理则被轻判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昨天上午9点20分,5人被带进法庭,由于旁听的人数比较多,而法庭的旁听席有限,许多人被挡在了法庭外。法院认为,土建总工程师李乐俊在审核施工方案中没能发现错误,在方案没经过有关专家论证且未上报审批就要求劳务队按方案搭设模板支架,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重要技术管理责任。项目部总工程师杨国俊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技术,但杨国俊明知方案存在问题且未报批情况下不采取措施,负有主要技术管理责任。

  胡钢成是项目经理,被法院认定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法院认为,胡钢成明知模板支架施工设计方案未上报审批、未经过监理单位批准、已搭建的模板支架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但为赶进度,仍违章组织进行混凝土浇筑作业。

  该案开庭时,监理方的律师对两人都做了无罪辩护。律师苏占军认为,监理方从没同意过施工方进行混凝土浇筑。事故发生当天,施工方浇筑时监理并不知情。施工方擅自进行混凝土浇筑导致事故发生监理方不应该承担责任。

  法院认为,监理公司虽然不直接从事生产、作业活动,但可委派自己公司的职工到其他企业负责监理工作,这些职工违反规章制度也会危害企业的安全秩序。另外,根据有关法规,已明确规定监理公司和监理人员有责任监督建筑企业的施工安全。在该案中,监理公司也规定了监理工程师对工程安全应负的职责。因此,法院认定监理人员吕大卫和吴亚君没有切实履行监管职责,违反规章制度,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但两人被适用缓刑。

  昨天下午,苏占军律师告诉记者,吕大卫和吴亚君的家人下午2点就在法院人员陪同下到看守所将两人接出,目前他们还没有对判决发表意见。

  ■事件回放

  2005年9月5日夜里10点左右,西单北大街西西工程4号地项目施工工地传出巨响,高达20多米的混凝土模板发生坍塌,坍塌面积400多平方米。事故造成8人死亡、21人受伤。该工程由中国第二十二冶金建筑公司总承包,监理方为北京希地环球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据悉,该事故是北京十几年来最严重的建筑安全重大事故之一。

记者:郭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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