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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小广告者用上“笔名”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2日03:27 京华时报

  本报讯(记者周逸梅 通讯员马海亮)昨天,顺义社区城管分队在查处小广告过程中发现两名“小广告”为了防城管部门查处,竟给自己起“笔名”。

  昨日下午,顺义城管社区分队的执法人员在光明街博联商场外,发现两个正在发小广告的小孩。经查,两个孩子分别姓张和姓杨,手里的小广告内容都是刻章办假证的。执法人员发现两人发放的小广告上的联系人不同,分别为李政和李顺。原来,雇用他们的老板为
了防城管查处,同时也为了便于考察“业务”能力,给每个雇用者都起了个“笔名”,李政和李顺就是当事人小张和小杨。一旦小张被城管查到,老板让他坚决称自己不认识李政。获知“李政”已暴露消息后,如果再有人打业务电话来称要找李政的,老板就能认定可能是城管部门打的电话。

记者:周逸梅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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