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警方还是决定禁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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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2日06:10 都市快报 | |||||||||
据新华社 对于电动自行车,有的城市开禁,有的城市封杀,这反映了不同的城市管理理念。 在北京、上海等一些城市对电动自行车解禁上牌之后,广州市从11月15日起,全市禁行电动自行车。
无独有偶,在海口市,尽管在立法听证会上九成代表认为电动自行车不该禁,海口警方还是决定,从11月30日起禁行电动自行车。 此次海口的禁令下手很重,规定电动自行车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按“非机动车未依法登记上路行驶”罚40元;超出国家技术标准的,按“机动车未悬挂车牌”实施扣车,罚200元。 发布禁令后,海口街头电动车骤然减少,电动车商店生意清淡。 广州、海口出台禁令的主要理由,是电动自行车“安全性差,污染严重,给交通造成巨大压力”。 今年以来,海口市电动自行车引发的交通事故有600多起,而该市目前每10天就发生各类交通事故800宗左右,由于电动自行车造成的交通事故仅占一小部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