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群众打官司 市检察机关挽回损失300多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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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2日06:12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昨日记者获悉,日前,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对成都市检察机关为民维权工作进行了报道。据了解,近几年来,市检察机关采用支持、督促公益案件民事起诉的创新机制,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336.9万元。
去年6月,金堂县检察院检察官了解到这样一件事:2004年,当地农民工覃伟等13人在某机械公司打工期间,公司老板拖欠工资1.8万元。覃伟等人多次讨要,都没有效果,他们只好向县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县劳动监察大队向公司送达了“限期改正指令书”,责令机械公司于2005年5月20日前支付拖欠的工资,但直至6月,机械公司一直没有支付。“机械公司的做法严重侵害了农民工的权益。”检察干警与覃伟等13名农民工迅速取得联系,积极支持他们向法院起诉,索要报酬。 2005年6月28日,覃伟等13名农民工正式向金堂县法院提起诉讼,金堂县检察院于同日向法院提交了“支持起诉意见书”。被告机械公司最终同意支付拖欠工资,13名工人才撤回了起诉。 据统计,截至目前,通过开展支持、督促公益案件民事起诉工作,市检察机关已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336.9万元。 市检宣 本报记者 杜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