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拓宽医院“单病种限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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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2日06:34 扬子晚报 | |||||||||
本报讯年底前,南通市将在二级以上(含二级)公立医院中全面推行单病种限价,医院所定的费用标准要低于该院该病种近3年实际平均费用水平5%至10%。 根据要求,该市三级综合医院开展单病种限价的病种不少于10种,二级综合医院和三级专科医院原则上不少于5种,且实行限价管理的病种必须遵循常见病、多发病等要求。“限价手术”需在无相关临床并发症、病患无特殊要求等前提下实施,患者只需在既定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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