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试行“产权共有住房保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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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2日06:34 扬子晚报 | |||||||||
本报讯12月7日,如皋3名享受社会低保的被拆迁人享受到该市试行的“产权共有住房保障”政策,住进了新楼房。 这项政策规定,拆迁面积在40㎡左右,享受社会低保的贫困的被拆迁人,政府在控制70㎡面积的范围内,被拆迁人享受原住房的面积,多余面积由政府出资购买,实行被拆迁人和政府同时享有产权,确保被拆迁人住进新楼房。(孟大庆陈明董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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