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对十三市食品安全工作实施综合评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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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2日06:34 扬子晚报 | |||||||||
笔者从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获悉,依据省政府与各市政府签订的《食品安全工作责任书》,近日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启动对全省13个省辖市食品安全工作的综合评价工作,推动食品安全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打造一个让百姓安全放心的饮食环境。 此次综合评价工作分自查自评、材料审查、实地检查、意见汇总与复评、评价意见反馈五个阶段进行,由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组织1个综合组和4个专业评价组负责具
综合评价工作结束后,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将向省政府提交综合评价工作报告;书面向13个市人民政府反馈综合评价结果;对评价结果优秀或良好的市进行奖励,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食品安全隐患予以通报并限期整改。总体评价工作将于2007年1月底前完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