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侵占又受贿 原武钢一公司老总领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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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2日06:54 长江商报 | |||||||||
本报讯(通讯员 熊红英 张树彬 彭公明)昨从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原武钢鄂州耐火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王庆佑、副总经理郭汉书职务侵占、受贿一案,日前经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判决,一审以职务侵占、受贿罪判处被告人王庆佑有期徒刑3年,以职务侵占罪判处被告人郭汉书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3年6月,被告人王庆佑将省外国专家局拨给武钢鄂州耐火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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