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昭耀为什么要做“典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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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2日07:40 四川在线-天府早报 | |||||||||
据报道,近日,原安徽省委副书记、省政协副主席王昭耀涉嫌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在济南市中级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王昭耀在最后陈述中说道:“我愿意现身说法,警示广大干部,并争做从宽处理的典型。” 王昭耀为什么要做“典型”?一位参加旁听的教授说,“在安徽工作时,王昭耀经常是某一方面工作的典型。他尝到了当典型的甜头。”按说,庭审时本来就应该主动配合、
据称,王昭耀“归案后主动交代有关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贿犯罪事实,认罪态度好。”最早报道庭审消息的新华社记者感到非常吃惊。同为副省级高官,王昭耀当然忘不了原安徽省副省长王怀忠的下场———“王怀忠受贿517万元,因为拒不认罪,结果是死刑。”有了前车之鉴,王昭耀当然会有所触动。 王昭耀的“聪明”之处当然不止于此。在他的运作下,一手搭建了“安徽第一权力家族”。据报道,城府极深的王昭耀担心树大招风,他要求妻子管好儿子和两个弟弟,“天天监控,月月报告,不出漏子”。看来,王昭耀在以权谋私时头脑清醒着呢!另据报道,王昭耀妻弟杨枫因包情妇弄得满城风雨,他立即对妻子一番训斥:“自古红颜多祸水,许多落马官员不是被政敌打倒的,是被女人给淹死的。你懂吗?”这话出自一名副省级高官嘴里,实在耐人寻味。 诚然,王昭耀是“聪明”人,但要是真正聪明的话,他压根就不应该腐败。如果不腐败,自然也就不需要今天处心积虑地争做典型了。(王石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