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意乃城市公共服务之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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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2日08:03 大众网-大众日报 | |||||||||
时至寒冬,烟台和威海两地市民的心里暖融融的:今年两地的供暖价格仍维持去年水平,城市困难群体的取暖仍然享受政府补贴。比取暖费不上涨更能温暖市民的心的是,在供暖企业申请召开了供暖价格调整听证会的情况下,两市政府根据大多数群众的意见,决定今年供暖价格不上涨。 听证会=涨价会,在一些地方,这样的等式几乎成了惯例。景区门票涨价、水电煤暖
随着我国民主法治进程的加快,听证制度已成为我国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与老百姓的生活也发生着越来越密切的关系。相对于以往由主管部门随意制定公共事业收费价格来说,通过听证会形式与市民协商定价,充分听取市民的意见,确实是一大进步。通过听证制度,可以让各种不同的利益集团与公共事业主管部门之间进行面对面的交流,使得政府部门决策更能够照顾到大多数人的利益;此外还可以实现不同利益集团之间的信息交流,化解矛盾、消除误解,促进社会和谐。 可是,由于种种原因,有的听证会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反倒成了个别部门随意涨价以至于谋取部门私利的“幌子”。在一些涉及价格上涨的听证会上,经常出现这样一些奇怪的情况:尽管广大市民极力反对,可参加听证会的代表们却大多数表示同意,反对的声音几乎没有。这样一来,举办听证方的涨价方案几乎是得到了全票通过。参加听证会的代表与城市广大市民对同一问题的看法和意见竟然有如此大的出入,不能不让人深思。 一次次代表意见违背民意的听证会,都在说明这样一个问题:在听证代表的选择上缺乏科学性。目前,在听证代表的选择上缺乏严格而可操作性强的程序规定,选出的代表不能充分代表各利益群体的意见。举行听证的有关单位在与代表之间的接触、材料的提供上缺乏制度性规范,一些垄断部门或公共管理部门很容易对代表选择过程实施干预,以便让自己的意图得到实现。正是因为参加听证的代表不是公众推举的,而是举办听证一方自己有选择地邀请的,其所真正代表的利益显然不是公众的普遍利益,而是希望涨价一方的部门利益。这种代表选择制度的错位,导致了听证代表对涨价的“无条件接受”。 而烟威两地供暖听证会的涨价申请未获通过,正是因为在代表的选择上更具科学性,更能代表广大市民的意见。威海举办的供暖价格调整听证会上,共有来自政府部门、企业、居委会等各行业的28名正式代表和5名社会旁听代表出席。在会上,尽管相关企业做了涨价原因的说明和涨价方案,但代表们的意见并没有出现“一边倒”的局面。会上就有代表一针见血地指出,煤炭等原材料价格上涨造成供热企业成本增高是事实,但不应把成本增支部分全部转由用户负担,企业应靠内部挖潜、节能来自我消化。而有的代表则对企业涨价的幅度和取暖费的计算方式提出了明确反对意见,还有代表更是提到了对困难群体取暖的补贴问题。正是这些不同的“声音”,反映了真正的社情民意,才让政府的决策有了依据。 从烟威两地供暖听证会的情况来看,只有在代表的选择上更加科学,才能保证听证会听到真正的民意,也才能打破“逢听必涨”的怪圈。当然,这是建立在地方政府真正落实“以人为本”基础之上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