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路工事件 黄俊英告扁菊涉嫌违反"选罢法"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2日08:05 华夏经纬网 | |||||||||||
图片来源:联合新闻网 华夏经纬网12月12日讯:据台湾媒体报道,国民党高雄市长落选人黄俊英昨天委请律师搜证,将追诉走路工造假案的共同正犯陈菊、陈其迈、管碧玲、萧裕正等人及五名青年
据报道,黄俊英阵营发言人陈学圣昨天强烈质疑走路工案是民进党自导自演,他再度呼吁绰号“黑松”、“古意”两人为了自己的安全着想,赶快出面作证,以免像319枪击案一样,两人会有安全之虞。 被陈菊总部青年军针孔拍摄影带,并影射租游览车贿选的国民党“市议员”当选人黄柏霖昨天表示,他得票是全市最高,选前民调支持度达17%,不需要买票;选前最后一夜他在自己的票源区扫街,根本没动员人去黄俊英晚会,更未指示任何人发走路工,如涉该案将辞去“市议员”。 陈学圣呼吁陈菊以同样标准自律,如果“司法”证明菊营造假,应该同意重选一次,以示公平。 黄俊英说,他从事公职以来不贪、不取,无法忍受被菊营抹黑贿选,走路工事件他要追究到底,是要“争一个公道”,也要还高雄百万市民一个公道。 据报道,高雄市选委会15日将公布市长及“市议员”当选名单,届时黄俊英阵营将提起当选无效之诉。高雄地方法院行政庭长涂裕斗指出,合议庭目前只是裁定查封选票,保全证据,并不表示合议庭认定证人说法为真。黄俊英提出当选无效之诉后,必须就证据一一调查认定,是否要验票?验多少票?目前都还不确定。 此外,针对“走路工”事件,黄俊英阵营不但对陈菊提出告诉,也对投票当天发表谈话的陈水扁提出告诉,控告他们违反“选罢法”,意图使人不当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