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工会主席强调做好工会维权 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2日08:31 法制日报 | |||||||||
本报北京12月11日讯 记者钟鞍钢 中华全国总工会第十四届执行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今天在京闭幕。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华全国总工会主席王兆国出席并主持会议。 会上,全总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孙春兰对会议作了总结,就贯彻落实四次执委会议精神提出了四点意见:一是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振奋精神。各级工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
会议通过了孙春兰同志代表全总十四届执委会主席团作的工作报告,通过了《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充分发挥工会作用的决定》,通过了《企业工会工作条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