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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停车费打瞎人右眼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2日08:41 中安在线-安徽商报

  本报讯(胡君玲孔华)取车时与停车场收费人员发生纠纷,和朋友一起将停车场收费员右眼打瞎的朱某近日被合肥市包河区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缓刑四年。

  今年6月5日晚上,被告人朱某酒后到一酒店停车场取车,停车场值班的浦某上前索要停车费,两人为停车费发生争执,朱某伙同徐某(在逃)对浦某进行殴打,致使浦的右眼受伤,后经法医鉴定为重伤。法院开庭审理前,朱某主动赔偿了受害人经济损失13.5万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朱某伙同他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的行为构成了故意伤害罪,考虑朱某归案积极地赔偿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有一定的悔罪表现,得到了被害人的谅解,遂从轻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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