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助动车启动年检和换牌明年4月1日起2003式号牌燃气助动车禁止上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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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2日09:20 上海青年报 | |||||||||
本报讯(记者顾金华通讯员周凯)昨天,记者从市公安局交警总队获悉,自2006年12月15日起至2007年3月31日,本市将开展2006年燃气助动自行车年检和牌证换发工作。从明年4月1日起,悬挂2003式号牌的在用燃气助动自行车禁止上道路行驶,违反规定的要依法处罚。 据了解,此次车辆年检和牌证换发的对象是,凡在用2003式牌证(有效期至2006年
遗失车牌需补办再年检 车辆号牌、行车执照遗失的,在办理补发牌证手续后再办理车辆年检和牌证换发手续。在车辆年检、牌证换发的同时需办理转移登记(过户)、区域转出等业务的,由原管辖区域先办理车辆年检后,再办理其他业务。区域转出的,由转入区域办理牌证换发。 对车辆和车主的信息与行车执照或登记表、计算机信息不相符的;擅自改装车辆、改变车辆燃料系统(“气”改“油”)或擅自变更车架、发动机、钢瓶、制动装置、排气管(消声器)的;擅自敲制钢印或使用冒领牌证、假牌假证或有来历不明嫌疑的车辆将不予受理。如果是燃气改燃油的车辆,必须到该车辆生产企业予以恢复原状,并凭原生产企业出具的恢复证明办理车辆年检和牌证换发。对使用冒领牌证、假牌假证或有来历不明嫌疑的车辆将被暂扣。 牌证换发收25元 此次年检和牌证换发严格执行上海市物价局有关规定,牌证换发的收费标准为人民币25元(号牌20元、行车执照5元);车辆年检的收费标准为人民币30元,复检费人民币10元(如多次复检,不得重复收费);换发操作证收费标准为5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