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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新起点计划试点工作在我省全面启动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2日09:28 石家庄日报

  服务组进入破产企业为职工进行培训和职业介绍

  本报讯(记者邓书恒见习记者王巍)按照国家、省政府有关安排和部署,就业新起点计划试点工作日前在我省全面启动。

  据介绍,此次就业新起点计划试点工作的主题为“积极参与,共同努力,走上就业
新岗位”,服务对象主要是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需要安置的人员。试点工作将通过采取“七个一”措施,即向企业派一个再就业服务组,组织一个再就业政策指导会,与服务对象签订一个实施协议,提供一份求职补贴、一次个性化职业指导、一次免费职业培训服务、一项免费职业介绍服务,运用再就业政策和失业保险基金,促进服务对象尽快实现再就业,保证关闭破产企业平稳退出市场。就业新起点计划工作将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劳动保障部门将组成再就业服务组进入企业。再就业服务组是公共就业服务和社会保险经办工作向企业的延伸,其工作主要是,向服务对象进行再就业政策宣讲,并接受咨询;提供就业服务、社会保险关系接续服务、与劳动力市场对接服务等。

  第二阶段再就业服务组将与企业相互配合,为服务对象建档建卡,确定需要再就业的对象。同时,在企业向需要再就业的人员集中宣传再就业和失业保险等方面政策,并与参加计划的人员签订《实施“就业新起点计划”协议》,发给《再就业优惠证》。劳动保障部门将对参加计划的人员按月发放求职补贴,用于参加职业培训、寻找工作过程中的交通、误餐等补助。

  第三阶段直接到重组企业和到其他用人单位再就业,以及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的人员可凭《再就业优惠证》,享受再就业政策扶持。

  据了解,对参加计划工作尚未实现再就业的人员,我市还将采取一系列就业服务和援助,促其实现再就业。本次就业新起点计划工作将于2008年底全面结束。对本计划实施结束后仍未实现再就业、符合条件的人员,我省还将按有关规定发放失业保险金,并由公共就业服务和社区平台继续给予再就业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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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业服务和援助

  职业指导即对参加本计划需要接受职业指导的人员,在进行群体职业指导的同时,应进行个性化的职业指导,帮助其确定求职路径和就业方向,指导其制定具体可行的求职行动计划。

  职业培训即指导参加本计划的人员,根据本人求职行动计划中确定的培训项目,或者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指导下确定本人适合参加的培训项目后,自主选择一家当地政府认定的再就业培训或创业培训定点机构接受免费的职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

  职业介绍即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对参加本计划的人员,提供免费职业介绍服务、有针对性的岗位信息和“一站式”服务,并适时组织专场招聘活动,或深入关闭破产企业,提供有针对性的岗位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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