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县小学生死亡事件 每位死亡学生家庭获赔20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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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2日09:31 河北日报 | |||||||||
据新华社电山西省蒲县县委有关负责人11日告诉记者,县财政将拿出120万元赔偿蒲城镇南曜村教学点中毒死亡的6名小学生,并为其提供丧葬费等项费用,以抚慰这几个不幸的家庭。 12月4日晚,山西省蒲县蒲城镇南曜村教学点发生一起6名小学生一氧化碳中毒死亡事件。南曜村教学点共有11名学生,其中5名为本村走读生,6名为相邻自然村的寄宿生。由
蒲县县委负责人表示,对两个孩子都中毒死亡的一户家庭和失去两个女儿中一个的“双女户”,县里将另外适当补助。 另据了解,小学生中毒事件发生后,县教育局副局长亢成杰和刁口教办主任董全来已被停职,教学点3名工作人员被刑事拘留。 目前,锅炉工郑兆钢、炊事管理员石艳芳(郑兆钢之妻)及负责教学点的教师王小六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事故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