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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使用身份证复印件可签注(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2日09:37 每日新报

  

检察官:使用身份证复印件可签注(图)
新报讯【记者 宫伟 通讯员 杨雪麻 志鹏】曾经在某银行干过临时工的被告人盗用从朋友处取得的被害人身份证复印件,采取填报虚假信息和电脑合成担保公司公章的手法冒领信用卡并恶意透支8000余元,银行向被害人催款,被害人称自己并未办理该卡,银行便向警方报案。日前,这一诈骗案的被告人被本市河西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依法提起公诉。

  2006年7月11日,坐落在河西区的某银行保卫部到河西公安分局报案称:2005年10月
底,塘沽区某私人出租车老板李某盗用王先生、赵先生的身份证复印件在该银行申领信用卡两个后,恶意透支8000余元。据报案人称2005年10月31日,家住天津市塘沽区某小区的王先生在该行申领了信用卡,从11月23日在某商厦消费并另行提取现金,到12月5日共计消费4982元。今年1月份至6月份,银行多次催促王先生还款,但迟迟未还。银行找到王先生的工作单位,王先生说根本没有办过这种信用卡。无独有偶,被害人赵先生也碰到了王先生同样的遭遇。经查,两位被害人均称自己在塘沽区某个体租车点租车时留下过身份证复印件,盗用两人身份证复印件冒领信用卡的罪犯在填写单位电话时均留了同一个电话,而两名被害人并不在一个单位。因此,两人均怀疑起租车点老板。租车点的老板李某称王先生和赵先生确实在中秋节时租过车,因为租车手续需要租车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驾驶证和会员证的复印件,故留下了二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去年10月份左右,他的湖北老乡梁某某说要拿别人身份证办电话卡,李某便叫他从一叠身份证复印件中选了5个身份证复印件拿走了。公安机关依法传讯了梁某某,此时,心虚的梁某某也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27岁的梁某某是湖北省竹山县人,2005年在受害银行干过临时工,清楚该银行办卡的程序。在申请表中填入了虚假信息,谎称担保单位是开发区某公司,并用电脑合成了该公司的公章。后使用这两张信用卡购买手机、取现等透支达8000余元。

  注明复印件用途的签注,一定要签在身份证的范围内,但不要遮住ID号(身份证字号)及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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