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慈善事业需要新观念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2日09:51 汉网 | |||||||||
汉网消息 廖保平 我市慈善机构遭遇募捐难的问题,实质上是人们“爱心受阻”的问题。解开“心”结,需要新观念。 我们相信人都有向善之心,有道德自我完善的要求。我们相信如果能够搭建合乎情
捐赠是爱心的表达,爱心需要培养和激发,捐赠需要适当的鼓励和支持。当前,向企业开展募捐活动困难,难就难在一些体制性的问题尚未解决,企业的社会公益捐赠款越多,需要补交的税款就越多,这种实情形成了“好人没有好报”的结果,挫伤了企业捐赠的积极性。改革相关制度,鼓励捐赠行为,应落到实处。 捐赠是社会公益活动,人们参与其中是一种自觉自愿、量力而为的行为。这就决定了捐赠理当是无外力干涉的自愿行为,强制摊派必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捐赠者奉献爱心的积极性。捐赠还是一项指向性很强的扶助行为,捐赠物资的使用是否符合捐赠者意愿,是否顺利抵达受益人,是否透明操作,是否被截流、挪用、贪污等,都直接影响人们的捐赠热情,我们应当尽快对社会慈善事业进行规范管理。 比救助更重要的是保障。捐赠只是社会救助的手段之一,扶危济困最终要靠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制。给予人民基本的保障是雪中送炭,社会捐赠应该成为这一基础上的锦上添花。政府对弱势群体的扶助,提供基本的社会保障,是应尽的义务。政府从慈善劝募主体转变为慈善风气的引导者、慈善环境的创造者、慈善行为的规范者,将有利于社会慈善事业的健康发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