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行政执法机关执法依据梳理工作基本完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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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2日09:53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兰州12月8日消息(记者孟永辉,实习记者张若蘅)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等的要求,经过近一年的努力,甘肃省市两级行政执法机关的执法依据梳理工作已经基本完成。在此基础上,甘肃各地、各部门分解执法职责、确定执法责任、建立完善配套制度等工作正在抓紧进行中。
甘肃全省政府法制工作会议现场 行政执法责任制是规范与监督行政执法活动的一项重要制度。通过推行这项制度,主要解决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是否做好各自分内工作和没有做好会承担什么责任的问题,明确他们所行使的行政职权的权力来源、权力行使、权力监督和权利责任。甘肃省早在上个世纪90年代中期就开展了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试点工作,并将1999年确定为执法责任年。
甘肃省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才宝甲通报甘肃省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情况 这次梳理行政执法依据工作,是对甘肃省行政执法机关法定职权的一次大盘点。据了解,通过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甘肃省各级政府及其执法部门领导和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制意识有了明显增强。其中,甘肃省政府对甘肃省直部门执法依据的梳理和确认,共涉及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2045件,涉及行政执法职权6747项。 此外,甘肃省加大了行政监督和行政监察的工作力度,通过落实行政问责制等制度,全省共查处各类违法违纪案件1952件,有4735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39人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 据悉,在今后的工作中,甘肃省将继续做好政府和部门“权利清单”的后续管理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并加强行政执法责任制各项配套制度的建立和完善等,积极探索合法合理有效的监督途径,从而形成上下贯通、左右相连的行政执法监督的制度体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