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将充分保障公民的知情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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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2日10:21 国际在线 | |||||||||
中国全国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负责人11日表示,中国正在起草中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将在保守国家秘密的前提下,充分保障公民的知情权。 这位负责人介绍说,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理念是“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通过完善保密制度,明确公开义务,在保证国家秘密得到有效保守的前提下,尽可能地公开政府信息,保障公民的知情权。
如何在政府信息公开中保护个人信息,是《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起草中一个非常重要的方面。这位负责人表示,《条例》对个人信息处理的原则是“保护为主,公开为辅”,一般不予公开。(人民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