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警车须穿警服 滥用警报器等八种情形受处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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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2日10:26 龙虎网 | |||||||||
【龙虎网报道】扬子晚报据新华社电公安部昨发布了修订后的《警车管理规定》。规定明确提出,警车除执行公检法司机关五类规定任务外,不得挪作他用。规定同时明确,警车应当由警车所属单位的人民警察驾驶,驾驶警车时应当按照规定着制式警服,持有机动车驾驶证和人民警察证。驾驶实习期内的人民警察不得驾驶警车。 该规定明确:“警车”除下列五项任务严禁乱用:(一)公安机关用于执行侦查、警
该规定指出:对滥用警用标志灯具、警报器等八种情形之一的,依据相关规定,对有关人员给予处分。该规定指出的八种情形分别为:不按规定审批和核发警车牌证的;不按规定涂装全国统一的警车外观制式的;驾驶警车时不按规定着装、携带机动车驾驶证、人民警察证的;滥用警用标志灯具、警报器的;不按规定使用警车或者转借警车的;不按规定办理警车变更、转移登记手续的;挪用、转借警车牌证的;其他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另外,规定明确了警车执行五类任务时可以使用警用标志灯具和警报器。其中包括:赶赴刑事案件、治安案件、交通事故及其他突发事件现场;追捕犯罪嫌疑人和在逃的罪犯、劳教人员;追缉交通肇事逃逸车辆和人员;押解犯罪嫌疑人、罪犯和劳教人员;执行警卫、警戒和治安、交通巡逻等任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