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类任务外 不得挪他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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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2日11:52 今晚报 | |||||||||
据新华社北京12月11日电 (记者徐京跃郑玮娜)公安部11日发布了修订后的《警车管理规定》。该管理规定明确提出,警车除执行五类任务外,不得挪作他用。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应当严格管理本部门的警车。 规定要求除执行以下所列任务外,警车不得挪作他用。公安机关用于执行侦查、警卫、治安、交通管理的巡逻车、勘察车、护卫车、囚车以及其他执行职务的车辆;国家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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