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女子给日籍丈夫报仇雇俄籍杀手杀人案始末(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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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2日12:36 国际在线 | |||||||||
2004年12月1日下午,吕途和基多夫找到齐兵。吕途向齐兵介绍说:“这位大使要给自己的女朋友挑只好狗。”一听是挑狗,齐兵来了兴趣,二话没说就上了吕途的车,驶向远在郊区的犬舍。 齐兵坐在车上,不时地和吕途聊天,当车行驶到河北省三河市燕郊工业园一条僻静的土路上时,还在侃侃而谈的齐兵突然觉得后脑一阵剧痛,刚才那个风度翩翩的“大使”手
回国自首接受制裁 齐兵死了!童琇琳这些年尽管矛盾但却期待的复仇计划实现了。12月20日,童琇琳去日本看望公婆。 刚到日本的12月22日晚上,童琇琳就接到王海红打来的电话:“你别回来了,吕途被抓了,吕途他们肯定都已经招了你雇凶杀人的事情,警方已经通缉你了,你千万别回来。” 但童琇琳的话语却令王海红大惑不解:“不行,我一定要回北京去,向警方把事情说清楚,是我做的我一定要敢于担当!” 2005年3月19日下午3点,童琇琳在日本成田机场内,用公用电话给北京刑侦总队打了一个电话:“我叫童琇琳,是我雇人杀死了齐兵,齐兵现在死了,我回北京自首!”随后,童琇琳把自己乘坐的航班号和时间都告诉了刑警总队。 2005年3月20日,童琇琳告别了公公婆婆,从日本坐飞机回到北京,和民警一起来到了公安机关。同时,童琇琳主动提出向被害人家属赔偿25万元,她的亲属将钱送到了司法机关。 2006年9月30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吕途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基多夫·根纳季无期徒刑,附加驱逐出境;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童琇琳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王海红有期徒刑6年。4名被告人共同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人民币35万元。至此,这起轰动全国的中国首例雇佣外籍凶手杀人案尘埃落定。(法制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