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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收入者个税自行申报细则出台 拒不缴税将被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2日12:57 龙虎网

  【龙虎网报道】昨天,南京市地税局出台《关于纳税人自行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通知》,对2006年度年所得超过12万元的纳税人个税自行纳税申报方面的有关问题,逐一进行了明确。从2007年1月1日开始,年所得超过12万元的纳税人(不包括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且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居住不满1年的个人)可以在南京市地税局开设的“网上办税厅”进行申报,也可以直接到地税大厅进行申报,或者通过挂号信函的方式进行邮寄申报。据透露,目前南京已有4.1万名高收入个人被纳入重点监控。

  细则明确年所得的计算方法

  各项所得的计算方法是:(一)工资、薪金所得,按照未减除费用(每月1600元)及附加减除费用(每月3200元)的收入额计算。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按照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实行查账征收的,按照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计算;实行定期定额征收的,按照纳税人自行申报的年度应纳税所得额计算,或者按照其自行申报的年度应纳税经营额乘以应税所得率计算。

  (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按照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计算,即按照承包经营、承租经营者实际取得的经营利润,加上从承包、承租的企事业单位中取得的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计算。(四)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照未减除费用(每次800元或者每次收入的20%)的收入额计算。

  (五)财产租赁所得,按照未减除费用(每次800元或者每次收入的20%)和修缮费用的收入额计算。

  (六)财产转让所得,按照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即按照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转让财产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后的余额计算。

  (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收入额全额计算。

  对纳税人取得的不含税收入,应将不含税收入换算成含税收入后,按所属项目的要求进行填报。

  不同情况申报地点不同

  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应在纳税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纳税申报地点视情况而定:在中国境内有任职、受雇单位的,向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在中国境内有两处或者两处以上任职、受雇单位的,选择并固定向其中一处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在中国境内无任职、受雇单位,年所得项目中有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或者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以下统称生产、经营所得)的,向其中一处实际经营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在中国境内无任职、受雇单位,年所得项目中无生产、经营所得的,向户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在中国境内有户籍,但户籍所在地与中国境内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选择并固定向其中一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在中国境内没有户籍的,向中国境内经常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拒不申报者可罚款2000元—1万元

  据悉,市地税局已对纳税人建立纳税收入档案,对年所得超过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有所掌握。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个人,如果没有在纳税申报期内办理纳税申报,要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根据税收征管法,如果纳税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即纳税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如果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因此造成不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高收入者个税自行申报问题解答

  1.纳税人在办理个税自行申报前应提供哪些信息?答:纳税人在申报前应提交个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通讯方式、任职、受雇单位、完税证明取得方式、缴纳税款方式等。提交了个人基本信息后,纳税人可以获得纳税登记号和上网密码等资料,以后就可以凭税务登记号和密码等进行各种形式的纳税申报。

  2.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可以通过哪几种方式进行自行纳税申报?

  答:可以通过三种方式进行自行纳税申报:网络申报、窗口申报、邮寄申报。

  3.南京市地方税务局的网址是什么?如何通过网络进行自然人登记和纳税申报?答:南京市地方税务局的网址为:http://njds.nj.gov.cn,纳税人可以登录南京市地方税务局网站进行自行申报界面,进行自然人登记和纳税申报。界面自2007年1月1日起正式开通。

  4.窗口登记、申报的流程为哪些?答:1.纳税人领取并填写自然人登记表(也可以通过网上进行预登记);2.交窗口进行自然人登记表录入;3.纳税人填写自行纳税申报表进行窗口申报;4.进行补缴税款或自行纳税申报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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