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广场停车场弃尸案宣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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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2日13:08 北京晚报 | |||||||||
本报讯(记者邱伟通讯员王瑾)今天上午,东方广场停车场弃尸案在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一审宣判。杀害女友的北京工业大学外国语学院学生吴江被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法院认定,吴江将女友掐死,随后将车及尸体弃于王府井东方广场地下车库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鉴于吴江归案后能够如实供述所犯罪行,认罪悔罪;其父在案发后主
庭审时,吴江供述是女友逼迫他向父亲要房子导致冲突,而被害女友的父亲认为吴江撒了谎,他从女儿的日记中得知,在两人相处的过程中,吴江编造了许多谎言,吹嘘自己名下有房子,还中过200万元彩票。当女友发现吴江撒谎,并有一定看法后,吴江就开始扇女友耳光,而且两次掐女友的脖子。根据同学的证言,吴江不让女友和其他男孩子来往,甚至发短信都受到阻挠,因此吴江的杀人动机并不是因为房子。被害女友的父亲认为应对吴江判处死刑。J17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