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规定婚后未育年老时可获一次性奖励46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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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2日13:24 国际在线 | |||||||||
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后,每人可领取2300元奖励;独生子女发生伤残或死亡,父母退休后也可领取相应补助金。记者昨日从徐汇区人口计生委获悉,该区制定了《徐汇区计划生育奖励与补助的实施办法》,结合徐汇区实际情况,对计划生育奖励、子女伤残死亡补助的发放条件和具体金额进行了明确规定,并将于本周五开始正式施行。 昨天,记者从上海市人口计生委了解到,此前上海市政府已经发布了《上海市计划
此外,《上海市计划生育奖励与补助若干规定》还新增加了独生子女意外伤残和死亡补助内容,规定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本市户籍公民,其独生子女在未满16周岁之前发生意外伤残,自愿不再生育和收养子女的,可由其户籍所在地的区、县政府给予不少于3000元的一次性补助;若其独生子女在未满16周岁之前死亡,自愿不再生育和收养子女的,由其户籍所在地的区、县政府给予不少于5000元的一次性补助。 据徐汇区计生委有关人员介绍,考虑到各区的实际情况存在差异,具体实施细则由各区自行制定。徐汇区结合实际情况,于日前通过了《徐汇区计划生育奖励与补助的实施办法》,区计生委政策规划统计科科长鲁光华对该实施办法进行了详细解读。(新闻晨报 记者李晓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