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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品油价格 企业可自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2日13:28 法制晚报

  中国成品油定价机制将改成以原油价为基准 同时将放松零售油价管制

  成品油价格 企业可自定

  “原油成本法”此前已获通过 政府将出台指导价 企业定价据称低过指导价

  本报讯 据《广州日报》报道,中石化集团消息人士昨天向记者透露,2007年1月1日,中国将可能实施新的成品油定价机制,而国家对零售油价的统一管制将有所放松。

  “这么一改,就等于是用原油成本法的方法计算油价,政府今后将出台指导价,而市场上的价格由企业做主,预计企业的市场价一定会低于政府的指导价,油价下降的空间较大。”这位消息人士表示。

  有关消息人士表示,新的计算办法基本锁定“原油成本法”,出台时间初步定在2007年1月1日,“和国家商务部刚出台的成品油、原油管理办法一起实施”。

  据悉,原油成本法此前已获得国家有关部门的原则通过,成品油定价办法大局基本已定。

  新方案中我国的成品油价将不再盯着纽约、新加坡和鹿特丹三地成品油价的加权平均值,而是以布伦特、迪拜和米纳斯三地原油价格的平均值为基准。

  而中石化有关专业人士表示,原油成本法的关键在于,目前国家统一管制的成品油零售价格可能会有所松动,随着炼油板块不再亏损,成品油批发业务的放开,竞争主体增多等导致成品油的市场价格将低于国家指导价。

  广东油气商会油品部部长姚达明亦表示,随着成品油批发业务的放开,成品油的供应主体增多,供应量增加是毫无疑问的。

  据悉,如果新的成品油机制一旦启动,也将意味着实施了五年的三地平均成品油价跟踪法将彻底告别历史舞台,“其实三地的成品油价格变动太快,我们盯也盯不上了”。一位业内人士说。

  新闻背景

  三地成品油定价机制

  此前国内成品油价格是以新加坡、鹿特丹、纽约三地市场成品油交易价格为基础,依据典型运杂费及国内关税,加上由国家确定的成品油流通费用,形成由国家发改委颁布的国内成品油零售基准价。

  中石油与中石化在基准价上下浮动8%的范围内,制定出具体的零售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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