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台行政问责办法 媒体曝光材料成信息来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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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2日15:51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合肥12月12日消息(记者洪波)安徽省巢湖市日前制定了《巢湖市人民政府行政问责办法(试行)》,根据该办法,新闻媒体曝光的材料将是问责信息的来源。 行政问责的范围包括:违反依法决策、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要求,发生决策失误,涉及本地区、本系统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事项及专业性较强的决策事项,不按照规定的权限、程序决策造成重大失误的;涉及面广、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决策事项,未按
此外,效能低下,执行不力,影响政令畅通,无正当理由未能按期完成《政府工作报告》中规定的工作任务或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决定其承担的工作任务的;对涉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等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不及时解决,或对企业、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不及时改进,拖延懈怠、推诿塞责的;不办理、不认真办理或拖延办理人大代表建议、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以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信访案件的;瞒报、谎报、虚报、迟报突发公共事件、重大安全事故、重大疫情或其他重大情况、重要数据的,也应当行政问责。 《办法》规定,凡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署名的举报和申诉;上级领导机关的指示、批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问责建议;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组成人员提出的问责建议;司法机关、仲裁机关提出的问责建议;监察、审计、信访、行政服务中心、政府法制、政府督查等机关提出的问责建议;新闻媒体曝光的材料;有关工作考核结果等都将是问责信息的来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