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网窃取他人裸照敲诈14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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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2日15:51 江南都市报 | |||||||||
瑞金市一电脑公司经理被诉至法院 本报瑞金讯刘玉斌、记者谢鹏鹭报道:利用自己在电脑方面的专长,竟用黑客软件侵入他人电脑,将其中存有的裸照 拷贝出来,并以此敲诈对方14万元。近日,瑞金市的李某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被诉至法院。
李某今年39岁,是瑞金市某电脑科技公司经理。今年3月,李某使用黑客软件侵入北京市陈先生的电脑系统,将存 放于电脑内的陈先生爱人的裸体照片窃走。3月27日至29日,李某通过电话和上网等方式多次对威胁陈先生夫妇,要陈先 生将14万元存入姓名为“李汉鑫”的银行账户内,否则照片将在网站上公开。 有心的陈先生将李某的这段敲诈话语录了下来。3月29日,陈先生依照李某的要求,先将7万元存入指定账户。随 后,李某从账户上取走了4万元。由于陈先生仅存入李某索要金额的一半,贪婪的李某对此并未罢休。此后,他又继续威胁陈 先生夫妇,催要剩余的7万元,但未得逞。不甘心被敲诈的陈先生夫妇向北京警方报案。接到报案后,李某指定账户上剩余的 3万元被公安机关冻结。今年4月8日凌晨,李某在其住处被瑞金市公安局抓获,用于作案的两台电脑也一并收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