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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终止妊娠应由政府出具证明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2日16:01 CCTV《第一时间》

  郑州晚报

  河南出台规定,从明年1月1日起,不符合法定生育条件,年满20周岁妊娠14周以上的妇女终止妊娠的,应当提 供乡(镇)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人口和计划生育机构出具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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