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字典》里挑刺判决获赔1980元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2日16:44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金华婺城法院认为原告行为有利于出版社 浙江消息 据《都市快报》报道:8年来与《新华字典》的“较劲”,使得上海人马捷在一定程度上把自己炼成了一个挑战文化权威的标杆,所以当昨天收到判决书,马捷掩饰不住激动,他觉得这次他和《新华字典》之间的官司有判决,是一个阶段性的胜利。
今年3月,对《新华字典》挑刺长达8年的马捷将商务印书馆和售书的上海书城告上法院,认为第10版《新华字典》差错太多,是一本不合格图书,要求停止出版,停止销售。上海法院以这是学术纠纷为由,驳回了起诉。 马捷,这个执拗的上海人,经过网络搜索发现,金华婺城法院曾经开了国内叫板图书质量的先河,已有35起诉讼图书质量的官司在那里结案。今年10月,他跑到金华,在一家书店买了本《新华字典》,以属地起诉为依据,再次“上路”。 在11月7日的第一次开庭后,此案没有经历二次开庭就作出了判决。婺城法院工作人员说,“因为情况已经非常明确”。 判决结果是,被告商务印书馆支付给原告马捷勘误补偿费人民币1980元。 法官说,马捷为《新华字典》所做的纠错建议,为商务印书馆2005年6月出版的第5版《现代汉语词典》所部分采用,这就说明在一定程度上出版社承认了这是错误并有所改进。马捷的行为有利于出版社的,所以出版社要为马捷的劳动支付一定的费用。 1980元的勘误费是怎么算出来的?法官解释是按照每千字3元的标准。原本浙江出版界勘误费的标准是2元以内,法院觉得勘误《新华字典》的难度是有点高的,那就“酌情”加了1元。 (刘志明 肖菁) (Fish/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