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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美国当被告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2日18:16 青年参考

  陈强/文

  

  想不到,我居然在美国当了回被告。

  有一天,我开车外出,刚驶出市中心,便看到一辆警车闪灯鸣笛追了上来。我立即靠右停车避让,警车随即停了下来 。我知道自己可能有麻烦了,连忙问警察,到底是怎么回事。对方说,前面拐弯处限速30英里,可我的速度是51英里。警 察向我要了驾驶证、车辆保险单,回到警车上,在笔记本电脑上忙了一阵后,把证件还给我,让我在一张黄色的单子上签名。 我问“这是什么”,警察说是“ticket”(传票)。他把传票装在一个信封里递给我:“信封上有详细的说明,你回去 好好看吧。”

  我仔细看了传票的内容,第一段写的是法庭的地址、电话号码和到庭时间,接下来分别是我的驾驶证信息、车辆的型 号、车牌号码及这次违规的具体情形,最后是警察的签名和我的签名。

  在信封的背面有一大串说明,包括各种违规情形的罚款数目。比如:超速5英里,罚款47美元,之后每超速一英里 ,罚款便增加1美元;超速在10英里至20英里之间的,每英里罚款增加5美元;超速在20英里以上的,每英里罚款的增 幅高达10美元。

  该死,我超速21英里!

  说明中提到,如果没有造成

交通事故,违章者同意受罚的,可以不用上法庭,在规定的到庭时间之前把支票和悔过书 装在这个印有法庭地址的信封里邮寄过去即可。如果不愿受罚又不按时出庭的,将面临被逮捕或更高的罚款,同时驾驶证将被 吊销。

  我咨询了这里的中国人,收到传票该如何处理。他们告诉我,最好是主动交罚款。上法庭,不仅费时,还要另交一笔 上庭费。但我还是想“体验”一下上庭的滋味。花钱买个经历嘛。

  负责我这个案子的是市政法庭,和想像中的大不一样,没有陪审团,只有法官一人高高在上,旁边站着传令的法警。 当天上午,和我一起上法庭的大约有40多人,多数与交通违规有关,不过也有一些在我们看来属于“居委会大妈”管的琐事 ,也交由法官来处理:房屋周围的草坪没有修剪,深夜大声喧哗被举报,自家养的狗没有管好惹了麻烦,等等等等。

  法官办案很快,每个人长则5分钟,短则两分钟。轮到我时,我起身站到法官面前。法官问我是否有错,我承认有错 。因为我知道,既然警察逮着我超速,肯定有证据(如使用超速仪),如果我矢口否认,反而麻烦。

  法官裁定罚款115美元,问我有没有其他要求。我说接受罚款,但能否不记载我的违章记录(因为有了不良记录, 今后

汽车保险的费用将增加)。法官答应了我的请求,并给了我一张通知,上面列有7个网址和不同的价钱,那是网上交规学 习班的网址和价格,最便宜的一家也要24.95美元。在网上通过考试后,驾驶证上的不良记录才能“洗掉”。

  开庭结束后,征得法官的同意,我请法警帮我和法官拍了个面对面的合影,也算是我这段经历的一个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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