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中国老龄事业的发展》(2)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2日18:31 云南日报

  三、老年医疗保健

  加强老年医疗保障和卫生服务,增进老年期健康,是提高老龄社会全民健康和生命质量的重要内容。中国政府重视加强城乡老年人的医疗保障,加大老年卫生工作力度,发展老年医疗卫生服务,努力保障老年人的基本医疗需求,增进老年人的身心健康。

  加强城乡老年人医疗保障

  国家建立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规定退休人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对个人账户计入金额和个人负担医疗费的比例给予适当照顾。各地普遍将老年常见病、慢性病等大额医疗费用纳入社会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减少退休人员个人的支付比例。2005年底,全国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退休人员达3761万人。

  国家积极采取多种补充性医疗保障措施,努力减轻老年人的医疗费负担。实行公务员医疗补助办法,由财政为包括退休人员在内的国家公务员提供医疗费用补助。政府推动各地建立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办法,由个人或企业缴费筹资,为患大病、重病以及长期慢性病的职工及退休人员解决超过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有条件的企业建立了补充医疗保险,解决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以外的医疗费用。中国政府积极探索建立城市社会医疗救助制度,通过财政拨款、彩票公益金和社会捐助等多种渠道筹集医疗救助基金,对困难群众就医给予补助。到2005年底,医疗救助试点县(市、区、旗)达1119个,全年累计救助163.3万人次。

  从2003年起,国家开始进行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相结合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试点工作。到2006年6月底,全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县(市、区、旗)扩大到1399个,覆盖农业人口4.95亿,3.96亿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地区老年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比例超过73%;全国共补偿参加新型合作医疗的农民2.82亿人次,补偿资金支出144.12亿元人民币。国家要求各地为70岁以上农村老年人参加新型合作医疗给予适当政策优惠,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求。积极建立农村医疗救助制度,采取政府拨款和社会捐助相结合筹集救助资金,资助农村“五保”老年人和困难群众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对因患大病个人医疗费负担过高、影响家庭基本生活的贫困农民给予适当补助,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老年人基本医疗困难。目前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全部建立了农村医疗救助制度,2005年农村实施医疗救助达1112万人次,救助资金总支出10.8亿元人民币。

  中国积极开展针对老年人的专项医疗救助和康复救助活动。通过实施国家残疾人事业发展纲要,开展以西部地区为重点的“让老年人重见光明行动”项目等,为约600万名老年白内障患者实施复明手术,并为边远贫困地区的老年缺肢者、听力障碍者免费装配假肢、验配助听器,帮助贫困、残疾老年人恢复或补偿功能。

  发展老年医疗卫生服务

  国家加强对老年医疗卫生工作的规划和领导。制定实施《老年医疗保健“八五”规划(1991—1995年)》,两次颁发加强老年卫生工作的政策性文件,把老年医疗保健工作纳入《全国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规划纲要(2005—2010年)》、《中国护理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05—2010年)》、《中国精神卫生工作规划(2002—2010年)》等一系列卫生工作发展规划。成立全国老年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和老年卫生工作专家咨询委员会,加强对全国老年卫生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科学决策。

  国家鼓励有条件的大中型医疗机构开设老年病专科或老年病门诊,积极为老年人提供专项服务。根据区域卫生规划,建立能够提供老年病防治、老年康复和临终关怀等服务的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各地医疗机构普遍为70岁以上老年人提供了挂号、就诊、取药、住院等方面的优先优惠服务。2006年,国家颁布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把实施爱心护理工程,加快发展面向高龄病残老年人的护理服务设施纳入规划重点。

  加快建设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推动各地把老年医疗保健纳入社区卫生工作重点,努力为老年人提供安全、有效、便捷、经济的卫生服务。各地积极引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转型,开展老年保健、医疗护理和康复等服务。截至2005年底,全国城市已设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1.5万多个,95%的地级以上城市、86%的市辖区和一批县级市开展了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基层医疗机构根据老年人的特殊需求,提供家庭出诊、家庭护理、日间观察、临终关怀等服务。老年人的部分基本健康问题在社区得到解决。

  国家针对老年人健康特点,积极开展卫生保健宣传。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社区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宣传普及老年期养生和保健常识。各级医院常年面向所在社区开办健康讲座,为慢性病患者开健康处方。国家制定健康老年人标准,开展全国健康老年人评选活动,积极推广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加强心脑血管病、糖尿病等慢性疾病的三级预防工作,制定高血压、糖尿病的防治指南和管理方案并逐步推广,促进老年慢性疾病的早期发现、早期诊断和早期治疗。从1991年起,中国政府开始把老年病防治研究工作纳入国家科技计划。目前,全国从事老年病防治研究的机构达50多家。

  推动老年群众性体育健身活动

  中国政府大力推动老年群众性体育健身活动,努力增强老年人体质,提高健康水平。2005年底,全国县以上各级行政区划、70%的城市社区和50%的农村乡镇建立了老年人体育协会,加强对老年群众体育活动的组织和指导。近年来,国家实施“全民健身工程”,加强公益性体育健身场地和设施建设,为老年人开展体育健身活动提供场所。目前,全民健身工程(点)已建成3万多个。从2001年起,中国组织实施了“亿万老年人健身活动”,吸引更多老年人参加到体育健身行列中来。目前,全国参加经常性体育健身活动的老年人达5800多万人。

  四、为老社会服务

  加快为老社会服务体系建设,是保障老年人不断增长的社会服务需求的重要举措。近年来,中国政府大力发展社区为老服务,不断改善老年人居家养老的支持环境。同时,积极推进机构养老服务,努力满足老年人多样化的为老社会服务需求,初步形成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为老社会服务体系。

  国家颁布《关于在全国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的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文件,采取积极措施,加大投入力度,加强社区建设与服务工作,为包括广大老年人的社区居民提供多种便民利民服务,使老年人居家养老的服务环境不断改善。2005年底,全国城市社区服务设施达到19.5万处,综合性社区服务中心8479个。各地采取上门服务、定点服务和巡回服务等方式,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紧急救援以及其他便利老年人的无偿、低偿服务项目。从2001年起,中国政府连续三年实施建设社区老年福利服务设施的“星光计划”,总投资134亿元人民币,建成“星光老年之家”3.2万个,涵盖老年人入户服务、紧急援助、日间照料、保健康复和文体娱乐等多种功能,受益老年人超过3000万。2005年,全国平均每个街道有1.32个城市老年福利机构,每9.8个社区居委会有1个城市老年福利机构。

  近年来,国家加大资金投入,在城镇建立面向“三无”老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其法定赡养人、扶养人确无赡养、扶养能力的城市老年人)的社会福利院,大力发展老年公寓、养老院和老年护理院,为不同经济状况和生活能力的老年人,特别是高龄病残人群提供机构养老服务;在农村加强敬老院建设,为“五保”老人提供集中供养场所和生活服务。颁布《关于加快实现社会福利社会化的意见》、《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等政策文件,鼓励和调动社会力量,采取公建民营、民办公助、政府补贴、购买服务等多种形式,推动养老机构较快发展。2005年底,全国城乡有社会福利院、敬老院、养老院、老年公寓和老年护理院等养老服务机构39546个,总床位149.7万张,其中农村乡镇敬老院29681个,总床位89.5万张。国家加强对养老服务机构的规范化管理,先后颁布了《国家级福利院评定标准》、《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等规范性文件,努力提高机构养老服务质量和水平。

  国家通过学校教育、在职教育和岗位培训等形式,培养为老服务需要的管理和服务人才。国家颁布《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制度暂行规定》和《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鼓励和吸引专业社会工作者和高等院校社工专业毕业生到福利服务机构工作。政府发布养老护理员职业目录,颁布实施国家职业标准,加强养老服务队伍的专业化和规范化建设。2005年底,取得养老护理员资格的为老服务人员近2万人。发展志愿者组织,在全国范围开展志愿者为老服务“金晖行动”,组织动员广大青少年和其他社会公众加入为老服务志愿者行列,通过与养老机构和居家老年人结对帮扶等形式,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医疗保健、法律援助等多方面服务。截至目前,全国共有1300万人次的志愿者为280多万名老人提供了超过6.3亿小时的志愿服务,建立志愿者为老服务站6万多个。

  五、老年文化教育

  发展老年文化教育是提高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水平的要求。中国重视发展老年文化教育事业,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不断满足老年人精神文化需求。

  中国政府在大中城市逐步建立设施完备、功能齐全的综合性老年活动中心,在县(市、区、旗)建立老年文化活动中心,乡(镇)、街道设立老年活动站(点),基层村(社区)开设老年活动室。到2005年底,城乡老年文体活动设施达67万多个。各级政府在原有或新建的公益性文化设施中开辟老年人活动场所,有关部门管辖的文化活动场所也积极向老年人开放。国家财政支持的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博物馆、科技馆等公共文化服务设施以及公园、园林、旅游景点等公共文化场所向老年人免费或优惠开放。老年人社会文化生活的条件不断改善。

  国家积极提供符合老年人特点的精神文化产品。中央和省级广播电台、电视台开办老年节目或老年栏目。2005年底,全国共出版老年类报纸24种,期发行量280万份;老年类期刊23种,期发行量305.8万册。文艺、影视、戏剧和出版界创作了大量老年人喜闻乐见的文艺作品。各级文化部门积极组织文艺团体深入基层,创作和表演深受老年人欢迎的文艺节目。大力提倡和扶持各种有益于老年人身心健康的文化娱乐活动,国家财政每年拨专款支持举办全国老年文艺演出、中国老年合唱节等大型活动,开展国际间老年文化艺术交流。各地经常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健康向上的社区老年文化活动。群艺馆、文化馆、文化站等公共文化机构加强对老年文化活动的指导,培养了大批老年业余文艺骨干,在活跃和丰富广大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城乡老年群众文艺活动组织迅速发展,成为老年群众性文化活动的中坚力量。

  国家重视保障老年人受教育权利,加大投入,积极扶持,推动老年教育事业迅速发展。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创办了一批示范性老年大学,同时依托省、市、县各级现有群众文化设施多渠道、多层次发展老年教育,努力实现“县县有老年大学”的目标,并逐步向社区、乡镇延伸。一些地方充分运用现代传媒手段,开办面向老年人的电视和网络学校,扩大老年教育覆盖面。目前已初步形成多层次、多形式、多学制、多学科的老年教育体系。老年人通过学习达到了增长知识、丰富生活、陶冶情操、增进健康、服务社会的目的。2005年底,中国的老年大学(学校)已发展到2.6万多所,在校学员230多万人。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