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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暴力强迁 3高管获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2日22:43 华夏时报

  沈阳一房产公司动迁过程中致人死亡

  据新华社电沈阳市中级法院日前以犯故意毁坏财物罪,一审判处东宇房产开发有限公司3名高管人员有期徒刑4年。受雇的直接行凶者费广宇被判死缓。

  法院审理查明,2004年,沈阳东宇房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沈阳浑南新区五三乡糖场子
村进行房地产开发,动迁过程中,部分村民以补偿费较低等理由,未与该公司达成动迁协议。时任公司总经理孙某、副总经理李某、动迁办主任宋某认为村民的行为阻碍了公司的开发,决定雇用无业人员费广宇非法强迁。随后,费广宇又先后勾结、组织刘某等十余人,雇用铲车、携带镐把进行非法强迁。

  2004年5月至7月间,费广宇等人用“先砸后铲”的方法,铲平了糖场子村39户村民的房子。7月30日凌晨,费广宇等人对村民王某家进行“强迁”,王某的哥哥前来阻止,在途中被费广宇一伙人用镐把等凶器打成重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法院还查明,沈阳东宇房产开发有限公司在非法强迁期间,经总经理孙某批准,曾支付20余万元给费广宇,作为活动经费。打死村民后,孙某又以借款的名义给李某、宋某一笔钱,用于两人潜逃。

  沈阳市中级法院认定,孙某、李某、宋某犯故意毁坏财物罪,分别判处4年有期徒刑,费广宇犯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伤害罪,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其他被告人也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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