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给农民工投保不得开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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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3日00:00 华夏时报 | |||||||||
建筑业工伤保险缴纳办法改按人头计算为按工期计算 本报记者李宛霖报道企业不为农民工上工伤保险将不给核发施工许可证。昨天,市劳动局和市建委联合发布,建设单位只有取得建设项目《社保登记证》才允许报批开工。 《关于做好北京市建筑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昨天发布,规定新开
市劳动保障局副局长王德修介绍,今后建筑业工伤保险缴纳办法改按人头计算为按工期计算,本市建设项目农民工将全部覆盖在工伤保险范围之内。一至四级工伤农民工和工亡农民工供养亲属,既可按月领取定期待遇,也可根据自己意愿选择一次性领取待遇。选择按月领取定期待遇的,可到街道社保所就近领取。 截至10月底,本市建筑业农民工约有90万人,参加工伤保险的人数不到一半。由于大部分农民工没有参加工伤保险,一旦发生工伤,单位害怕承担高额费用,采用补偿“私了”的方式把农民工辞退,侵害了农民工的权益。 北京农民荣获杰出青年 据新华社电由共青团中央、水利部、农业部、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和全国青联共同组织开展的“第十一届中国杰出青年农民”评选日前在京揭晓。 荣获“第十一届中国杰出青年农民”称号的10位青年农民包括:做大蔬菜出口贸易,帮助农民增收致富的北京市青年农民刘宝平;以海产品养殖、旅游业致富的山东省青年农民刘新贵;以科技创新为先导,壮大林产品加工龙头企业的福建省青年农民吴哲彦;传播先进科学养殖技术,带动乡邻致富的安徽省青年农民吴啟有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