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副市长刘志华被“双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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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3日00:06 华夏时报 | |||||||||
因严重违纪受到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查处 据新华社电北京市原副市长刘志华严重违纪受到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对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查处。 今年6月以来,中央纪委监察部对北京市原副市长刘志华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调
刘志华的违纪行为证据确凿、情节严重、影响恶劣,其中受贿等问题已涉嫌犯罪。刘志华身为高级领导干部,必须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审议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刘志华开除党籍处分;经监察部报请国务院批准,决定给予刘志华行政开除处分;对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查处。 日前,刘志华已被依法罢免了北京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 |||||||||